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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物流新政” 力争5年内国际航线达120条

文章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人:成都物流公司 被游览次数:9165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7-08-1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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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开通至欧美澳非亚的战略性国际客货运航线,力争5年内国际(地区)航线达到120条
●稳定开行以中线蓉欧快铁为主线,以成都至俄罗斯的北线班列和成都经中亚、西亚至欧洲的南线班列为辅线的西向国际班列网络体系
●大力发展全货机定期航线,增加全货机运力,促进国际货量、中转货量快速增长
●尽快建成适合航空运输、陆路运输的各类特殊进口货物指定口岸,快速拓展口岸功能
●全面实施政府购买航空、铁路、公路口岸公共服务
●支持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物流集中发展区设立区域分拨中心
昨日下午,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口岸与物流办主任杜进有对外发布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物流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物流新政15条”)。“物流新政15条”共有5大板块、15条细则,明确了成都如何全面深化物流供给侧改革,推动企业降低全程物流成本,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物流环境。
对符合规划的新开国际定期直飞航线,开航培育期给予支持
杜进有表示,成都将强化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在完善国际国内航线网络方面,将加密拓展国际航线,“重点开通至欧美澳非亚的战略性国际客货运航线,力争5年内国际(地区)航线达到120条”,同时,进一步加密国内航线,实现对国内通航城市航线全覆盖。对符合规划的新开国际定期直飞航线,在开航培育期内给予支持。
他介绍,目前成都已开通了284条国内国际航线,其中国际(地区)航线有102条,国内航线有182条。未来5年,成都将着眼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加快建设空中丝绸之路,尽快开通新航线和加密现有航线班次。此外,成都将以北美和欧洲的全球著名商业文化中心城市为重要目标航点,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成都也将以全球主要机场及枢纽城市为目标航点,将成都的机场建设成为中国向西向南的门户机场,以及面向欧亚的航线枢纽。成都将开通国际定期直飞航线达70条以上。
铁路方面,成都将加快布局支撑成都向西向南开放格局的战略性铁路物流通道,稳定开行以中线蓉欧快铁为主线,以成都至俄罗斯的北线班列和成都经中亚、西亚至欧洲的南线班列为辅线的西向国际班列网络体系。在欧洲主要枢纽节点城市建立海外集散分拨服务网点,加快实现欧洲境内市场全覆盖。同时,还要稳定开行成都至沿海沿江沿边城市互联互通国内班列,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区域,辐射日韩以及中国台湾、港澳地区。对新开的国际国内班列在市场培育期内给予支持。
对铁路货运货量较大、需求稳定的大型企业,运价上有优惠
在增强国际枢纽能级方面,成都将大力发展全货机定期航线,在开航培育期内,分别对新开洲际航线、新开亚洲(不包含地区)航线、新开国内(含地区)航线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增加全货机运力,促进国际货量、中转货量快速增长,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分公司)、全货机国际定期航线新增国际货量、航空公司在成都机场库内实现空空中转的国际货物按标准给予一定奖励。成都还鼓励向成都机场集货,对组织省外国际货物通过成都机场进出港或采用地面运输方式组织国际(地区)货物经成都机场进出港的货代企业按标准给予一定奖励。
铁路货运方面,成都将根据市场行情,向社会公布国际班列基准运价,对货量较大、需求稳定的大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货代企业按照量价捆绑原则在基准运价基础上给予优惠。对省内通过国际班列运输至欧洲及中亚的货物以及经国际班列返程到达成都后分拨到省内其他城市的货物,对省内运费给予补助,对省外的则给予国内省外段运费补助。
利用航空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直接进口货物
每公斤奖1元
在提升口岸通关服务方面,成都将按照“应有尽有、提前建设”原则,尽快建成适合航空运输、陆路运输的各类特殊进口货物指定口岸,快速拓展口岸功能。鼓励企业利用植物种苗、食用冰鲜、水生动物、药品、水果、肉类、国际邮件等空运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和汽车整车、肉类等陆运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直接进口特殊货物。对利用航空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直接进口货物的相关货代企业或贸易企业给予1元/公斤的奖励;对在成都注册纳税且利用航空进境指定口岸政策功能的外贸企业,额外给予每1美元货值0.02元的综合物流费用奖励。
在降低口岸场站操作成本方面,将全面实施政府购买航空、铁路、公路口岸公共服务,免收航空口岸(空港国际快件中心和空港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操作费及口岸与航空货站之间的转运费,免收铁路口岸集装箱吊装、移位、开箱查验、短期堆存及口岸与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之间的转运费,免收公路口岸货物操作费。对标国内先进枢纽机场货站收费标准,从2018年起将双流(微博)机场货站货物处置费降至沿海机场货站收费水平。
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仓储设施
最高补助500万元
根据 “物流新政15条”,发展专业化物流,对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设标准化多层坡道仓库、冷链仓储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认证的绿色仓储设施的企业,成都将按照仓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在发展供应链物流方面,成都将支持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物流集中发展区设立区域分拨中心,对在物流集中发展区内建设仓储设施的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仓储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租用5000㎡及以上标准化仓库给予每月5元/㎡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每月10万元,补贴期限2年;对租用3000㎡以上冷藏库的,给予每月10元/㎡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每月10万元,补贴期限2年。
在推进物流信息化方面,对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物流信息化项目,成都将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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